上海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上海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依据《上海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上海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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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活力持续激发
坚持发挥基础教育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优势,激发各层面的办学积极性。2008年上海所有区(县)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统筹,解决了因乡镇、街道财政水平不同而造成区域内教育发展水平差异的问题。通过落实基础教育以区(县)管理为主的政策及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下移管理重心,调动区(县)和学校的改革主动性、积极性。通过设立 “民办教育发展政府专项资金”和制订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等,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五)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坚持以课程教学改革为核心,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在总结一期课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二期课改,扎实推进“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着力培养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教研队伍业务指导力,强化教师教学执行力,提高教学有效性。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学校课程建设,转变学与教的方式。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体锻时间,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2009年上海参加 “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阅读、数学、科学素养在参与国家和地区中均名列第一。参加教育部“建立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反馈与指导系统”项目,99%以上的小学生语文、数学质量达到国家课程标准,95%以上的中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质量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要求。2010年全国首届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上海一等奖数和获奖总数均列全国第一。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一流的教育需要一流的师资队伍”的理念,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初步形成以区(县)教师进修学院为主阵地,以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等机构为依托的全市教师教育资源联盟。“校本研修”蓬勃发展,形成了政府有计划培训与学校自主提升的互动局面。自2006年起,上海先后启动两期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双名”基地86个,培养名师后备人选近2000名。全面启动10个郊区(县)的师资培养项目,“十一五”期间郊区(县)初中、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分别达到11.4%和29.4%,比“十五”期间分别提高了5.4和6.7个百分点。2010年,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71.7%,比2005年提高了19.7个百分点。
二、“十二五”时期上海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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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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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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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1.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区县统筹制度,加大向偏远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力度。区县统筹配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促进各学校之间校舍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在动态发展中保持基本均等。建立区域内校级干部、骨干教师流动及跨校交流后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等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2.健全资源共享机制。
加大中心城区支援郊区学校发展力度。组织中心城区品牌学校赴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办学,努力提升这些地区新建公建配套学校的办学水平。深入推进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扩大托管效益。深入推进城郊教育合作交流,支持和推进郊区学校内涵发展。健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通过优质教育资源设立分校、区域内优质资源托管相对薄弱学校、城乡学校结对考核、组建教育集团、教育合作体等多种形式,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的良好局面。
3.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
颁发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引导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新一轮“上海市素质教育实验校”创建,鼓励义务教育学校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创建一批办学思想先进,学校管理规范,“轻负担、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实施“新优质学校”推进行动计划,推动一般生源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实现转型发展。
4.保障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各区(县)在推进郊区学校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办学校招收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引导公办学校主动帮助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融入城市。逐步缩小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规模。建立完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办学成本跟踪机制,继续加大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专项经费投入,改善教师待遇,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改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教育设施。加强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督导、教研指导、年检和办学绩效评估等。
5.建立和完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推动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公共服务职能。2012年底前,完成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验收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区(县)域义务教育现代化督导验收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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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育人机制,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立德树人,把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深入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构建分层递进的德育内容体系,培养学生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挖掘各学科的德育资源,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德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师德和育德能力。促进校内外德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力育人机制。
2.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建立市级课程发展中心,集聚专家资源,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持续提升课程开发和实施能力。
继续着力提升区县和学校的课程领导能力,全面总结“上海市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课改经验,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强化课程在形成学生素养和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方面的育人功能。
建立教材持续完善机制,开展教材编制和评价的基础研究,启动周期性的教材持续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教材品质。
加强课程资源、尤其是网络课程资源和社会场馆与基地课程资源的建设,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强化课程的整体育人功能,基本形成课程标准、教材、教学、作业、评价一体化的课程资源体系。
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从单纯注重学科知识成绩转向全面发展的评价,从而更加科学地理解和追求教育质量。
加强校本教研,推进网络教研,从建立教学规范、把握基本要求、改革课堂教学三方面入手,提高教学有效性,提升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的教科研水平。
加强实验室建设,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通过建设一批学科特色教研组,培育一批特色教师,探索构建若干个基础教育学科高地。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探索数字化学习环境建设和教与学方式的变革,实现学生自主、便捷、高效、个性化的学习。
推行“小学快乐活动日”制度,优化学科作业设计和实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推进“上海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科学教育推广项目”,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
3.实施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挖掘体育育人功能,切实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创新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各类学生运动会、体育联赛等活动,促进体教结合工作进一步发展。
深化医教结合,逐步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医生进校园”机制,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加强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学校卫生保健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康体检制度,建设学生健康档案“一生一档”系统和学校卫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学生体质监测和公告制度。
按照《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校午餐营养标准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营养干预机制,加强肥胖、近视眼等方面的监控防治工作。
建设上海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健全市、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水平。
4.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与艺术修养。
实施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工程,推进民族文化传习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民族文化教育品牌项目。充分运用社会文化资源,推动艺术教育文教联盟建设。促进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提升建设,形成一批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队。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扶持一批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示范学校。
5.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积极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保障。
修改并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明确校方责任事故的理赔范围,提高学校责任事故的理赔标准,为学校各项活动开展提供保障。
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为各类学校规范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创造条件。
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消防完善工程,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小学、幼儿园门口视频监控与公安联防机制,实施全天候学校及周边治安视频巡逻工程。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实训演练,启动东方绿舟学生公共安全实训基地建设,编制出台中小学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并纳入课程体系,每年开展中小学师生安全网上知识竞赛和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实训演练成果展示活动,促进公共安全真学、真练、真懂、真会目标的实现。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1.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以提升德育工作在创新性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和地位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师德规范,增强教师育德能力,提升教师人文素养,健全教师育人激励机制和师德监督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谐师生关系,切实引导所有教职员工成为学生成长发展的高素质引路人。
建立覆盖中小学各学科、各学段的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优秀德育教师工作室和境外研修基地。
加强对德育工作者的培训培养工作。
健全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制度,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督导力度,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和奖惩制度,实行师德个人问责和领导问责制。
设立各种荣誉称号,表彰在教书育人中辛勤耕耘、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杰出教师。
2.加强教师培训培养。
继续推进“名师工程”,加大重点课程教师和骨干教师出境培训力度。针对郊区新城学前教育师资短缺和结构问题开展专项培训计划,落实市区优质师资支教帮扶对口郊区计划,加强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设立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终身教育等专门类教师研修基地和境外语言、专业培训基地。
扩大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教席,从基础教育中遴选出一批专业基础扎实、学校管理或教学能力突出的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到师范大学任教。
完善教师发展教研、培训、科研体系。完善市、区教研机构组织网络体系,完善校本研修为主的教师研修共同体体系。
以“学分银行”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形成校际学分互认的教师网络研修,扩大教师受益面和覆盖面。
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标准和评价体系,将教师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纳入中小学校整体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教师在职进修和继续学习的奖励机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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