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表扬稿
2012年9月6日我校九(2)班的徐丛浩同学在校园内捡到一只价值近1000元的手机,他立即交给老师。
徐丛浩同学面对财物毫不动心,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师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全体同学学习的榜样。
学校对徐丛浩同学的行为提出公开表扬,并号召全校学生向他学习,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将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提高,成为优秀的社会栋梁之材。
新海学校中学政教处
2012.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