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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医陪补充保险服务手册

时间:2012-11-12 08:30:54 点击:

 

第一部分   保险利益与责任

 

1保险期限自2011412012331止。

2理赔截止日期:2012630

3、参保对象:科教系统在职教职员工。

 

就诊指定医院:(指定定点医院不含分院)

 

凡需办理赔付手续的参保教职工必须在我司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急诊除外),详见指定医院名录。

1)      门诊:医保范围内我司指定的公立医院。

2)      住院:医保范围我司指定的(区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二级医院,不含联合病房、家庭病房)。

 

附件下载:2012111253936073.doc

 录入:莫文英 来源:局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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