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学校关于教职工探望慰问、困难补助金额的调整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凝聚力工程,努力创设和谐团结、友善互助的学校人文环境,加大关心每一位教职工的生活力度,对我校原《教职工困难补助、探望慰问金额的标准》作新的调整,具体意见如下:
一、探望教职工的慰问标准
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金500元;开刀住院,慰问金800元;重病大病慰问金1000元
(一年中补助2次为限)。
二、教职工及其有关亲属故世的慰问标准
1.教职工父母亲、公婆、岳父母故世,慰问金500元。
2.教职工配偶故世,慰问金1000元。
3.教职工故世,慰问其家属2000元。
三、教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
1.因病致贫等原因造成教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年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如遇特殊情况,由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审定,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2.因受天灾人祸造成教职工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审定,慰问补助标准为1000~2000元。
四、教职工探望慰问、困难补助金的办理办法
1.教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需由本人填写“教职工家庭困难补助申请表”,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后发放。
2.教职工探望慰问金由校长审批签字,可由有关人员代为签领后交被慰问教职工。
3、教职工探望慰问金、困难补助金从学校福利费中支出,一律以现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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