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4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2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学实施“快乐活动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1〕53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订了上海市中小学2011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属中小学和所属有关单位按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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