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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校门安保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29 09:16:36 点击: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近期,由公安局、教育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学校校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总体看,各单位都能高度重视学校校门安保工作,大部分学校的值班老师在校门口实施护导工作认真负责。学校对门卫保安严格要求,门卫保安履行职责好,较好地保证了学校校门安全,保障了师生在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但也有部分学校在学生进出校门安保工作上放松了安全警惕性,学校护导力量落实不够好,对门卫保安工作要求不严格,致使在检查校门口监控视频中看不到导护老师,在学生进出校门期间门卫保安未全过程立岗等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门安保工作,现对相关安保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        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导护老师,佩带好导护标志,在每天学生上放学时段实施导护工作,并负责对出现在学生进出校门时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二、        学生进出学校校门时,门卫保安如无特殊情况,应着装整齐,佩带好安保装备,站立在校门口,做好警戒工作,维护学生进出校门秩序,并随时做好应对非法伤害学生事件发生的准备;

三、        学生进出校门时,严禁教师车辆及外来车辆与学生同一校门(道口)进出。无分门分道条件的学校,教师车辆应错时进出校门,并严格落实校内限速要求;

四、        学生在校学习时段,学校校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学生因事要求外出的,必须凭班主任签署的请假条(留存备查),并对外出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

五、        对于非本校在岗教职工要求进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查验证件、电话询问被访人、登记、挂牌进校等制度。一般情况下,会客应安排在门卫室进行,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保安人员应陪同进入。

对于学校校门安保工作,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应定期检查各类技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及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并通过查看视频监控等方式查看学校导护教师及门卫保安是否履行好职责,对于门卫保安工作情况应及时向保安公司或局有关部门通报;对于导护教师应适时进行讲评和落实好相关奖惩措施,确保学校校门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师生有一个安全、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

 

                           崇明县教育局

                      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录入:顾亚生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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