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学校机动车出入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改善校园交通状况,维持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师生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车辆进、出校门、及停放的管理办法。
1、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一律报校务办登记,持校内行车通行证。
2、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如没有特殊情况,上下班一律从西大门出入。
3、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低速行驶(时速不超过5公里),禁止鸣笛。
4、教职员工车辆停放时,一定要按停车区域进行停放,既要停放整齐,又要考虑到他人的方便。
5、教职员工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一律从东门岗进出,并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车车棚内。
6、凡教职员工的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在正常上班期间如需进出校园,请一律从东大门出入。
7、外单位来校办事的公务车辆,只允许在学校大门外停车区域内停车,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入校内停放、通行,进门填写会客登记单,接待人员应在会客单上的签字,出校门时保安人员检查后放行。
8、如需进入校园维修或作业的特种车辆,经保安员检查后放行,并要求在校园内妥善停放,不得影响师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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