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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时间:2014-06-12 08:47:03

 关于开展2014年崇明县教师中级职务拟聘对象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局相关职改文件精神,2014年局职改办将开展教师中级职务拟聘对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范围依照市教委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受理学科:语文、政治、德育一组、德育二组、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等24个学科。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一篇,提交的论文应是任初级职务以来在县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或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提交的论文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三年。

2、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原件一份和一式三份具有封面、目录、内容的复印件;交流的教科研成果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送审的科研成果都需要附上鉴定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交流、课题等教科研成果需附纸质相关证明件一份。

今年教科研成果鉴定继续采用专家盲审的鉴定形式,因此,递交的成果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

三、日程安排

1630之前各校将按学科分类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鉴定表、一式三份送往教育局职改办。

29月中旬将鉴定结论反馈给各校。

 

崇明县教育局职改办

20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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