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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

时间:2015-06-12 13:39:15 点击:

 

20152017年)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区域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充分体现,是评价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201410月,中央文明办在张家港召开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崇明入选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近年来,本县坚持生态立岛,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中国长寿之乡。今后三年,崇明将在市文明城区创建取得新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崇明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契合生态岛建设要求,符合经济社会民生发展需求,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本市精神文明创建进入新阶段、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迈入新境界的现实需要,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主要抓手;是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地区软实力的重要路径;是丰富生态岛建设新内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新水平的有效载体。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对本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的“创出高标准、体现高水平,努力走在第一批提名单位前列”的指示要求,有效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特制定《崇明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大局,立足三岛实际、农村特点、生态特色,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创建为民惠民为宗旨,大力倡导“崇明—崇德明礼、崇尚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与文明创建融合发展的生态文明创建之路,唱响“同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共建美丽崇明幸福家园”主题,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大力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努力将崇明三岛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美丽岛、安居乐业幸福岛、崇德向善和谐岛。

(二)创建原则

突出核心价值导向。文明城市创建根本在于提升人的素质,要注重提升人的文明素养和精神境界,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发挥道德教化在基层善政良治中的独特作用,叫响“三个倡导”,弘扬崇明精神,践行文明公约,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领、道德实践、诚信建设、文化育人将核心价值落细落小落实、融入生活,引导人们依法守规、崇德向善、明礼诚信,培育乡风文明。倡导法治精神、自治管理、共治理念、德治公民,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突出生态文明特色。文明城市创建要成为推进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的有效载体,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做亮美丽崇明品牌。紧密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环境、生态人文、生态制度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化文明系列创建活动,着力建设环境之美、营造风尚之美、延续人文之美、打造秩序之美、实现创业之美,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突出为民惠民宗旨。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为民惠民宗旨,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的目标。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广泛听取群众对文明创建的意见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创建使配套设施更全、民生改善更实、环境治理更好、市民素质更高,让人民群众增强幸福感,增添对加快崇明发展、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在安居乐业中激发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

突出常态长效管理。文明创建覆盖面广、创建周期长,要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必须把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融入各项工作,注重标本兼治,党政齐抓共管,条块合力推进。要着眼于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着力实现常态宣传动员、常态督查推进、常态维护管理、常态保障激励,使文明创建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推动城乡文明可持续发展。

(三)创建目标

围绕2017年创成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将崇明三岛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美丽岛、安居乐业幸福岛、崇德向善和谐岛的总体目标,本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分三年组织实施:

2015——全面推进年:加强领导建机制,细化责任抓落实,全民动员齐参与,条块联动增合力,全面落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

2016——基本达标年:攻克难点重突破,深化创建促提高,严格标准抓质量,强化督查增效能,基本达到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

2017——攻坚迎评年:巩固成效抓攻坚,深化创建亮特色,营造环境浓氛围,群众认可增好评,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本县文明城市创建包括“十项重点”工作、“八大环境”建设,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开展“五类创建”活动、实施“十二大专项”行动。因此,创建主要任务为四个方面:

(一)“十项重点”工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体系。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发挥党委中心组带学促学作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加强媒体宣传,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推动讲话精神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注重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群众,掌握全县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广泛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政策教育,解读热点问题、凝聚社会共识。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利用重要节点,运用网上访谈、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长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工作部署,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核心价值观纳入中心组学习、融入文明系列创建。制作公益广告,创作文艺作品,加强媒体宣传,叫响“三个倡导”。组织实践活动,开展典型选树,举办仪式性教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推动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深入践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经典诵读、家风家训、节俭养德活动。强化制度保障,通过完善各类行为准则加强自我教育管理。

4.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制定诚信制度化方案、机制,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企业、行业、司法等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红黑榜奖惩”制度,制订守信嘉许、失信惩戒措施,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生产、商贸、窗口、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市民认同支持率和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抓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人群、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6.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立健全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抓好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文明旅游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做到旅游旺季有高潮、平时宣传常态化。注重出境游和境内游两手抓,在公安出入境办事窗口、景点景区、公交枢纽站等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抓好旅游环境建设,落实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

7.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及时刊播全国发布通告,结合实际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发挥各类媒体、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户外阵地等公益广告阵地作用,落实刊播量化要求。抓好制度机制保障,建立公益广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8.加强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以“建设生态崇明、打造美丽乡村”为主题,围绕“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目标,推进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开展美丽乡村城乡帮扶结对共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抓好民风建设,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创建。加强环境整治,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深化农村道路改造、自来水改造、村庄改造,加快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提升市容环境社会满意度。

9.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七个中华传统节日为契机,加强民族精神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节日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节日习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推广传承工作,健全媒体宣传制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0.抓好网络文明传播。建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开展网上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打造品牌栏目,提升文明网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在文明单位、道德典型中发展志愿者,建好机制,传播文明。建微信微博等文明网新媒体客户端平台,拓展文明传播渠道。

(二)“八大环境”建设

1.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干部学习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效回复处理机制。

2.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公民法制意识。注重公民权益维护,依法维护劳动者、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加强党、群组织建设。

3.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形成秩序规范、重信守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抓好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提升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公交枢纽、银行、邮政、电信、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交警、风景园林、物业服务、自来水、工商、税务、公安110、公安派出所等行业服务水平。

4.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市民教育,维护各民族团结进步。加强学校管理,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实现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丰富文体活动,加强文化广场建设,完善文体设施,推广科学普及。倡导市民场所文明、交通文明。弘扬道德风尚,发挥见义勇为表彰、最美人物选树、好人好事评选、慈善捐助等道德实践的载体作用,注重道德模范培育、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

5.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和工作格局。深化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和以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童谣征集传唱活动。加强学校德育教育,让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爱学习、爱祖国、爱劳动”教育。抓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注重未成年人校外阵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强网吧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

6.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推进农村产品产销一体化建设、生态休闲旅游业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造,促进生态产业和经济持续发展,提高农民可支配收入。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质量,建好无障碍通达体系。优化公共场所秩序,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市容环境门责管理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和商家自律机制建设,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与管理。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级和公共卫生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救助与就业、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民生保障工作联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7.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加强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电子视频监控系统覆盖,提升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加强消防隐患的整治。做好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监督与管理工作,加强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突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大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复杂地区综合治理力度,深化平安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8.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建设管理,抓好绿化与生态景观建设,强化对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以及行道树的养护和管理。加强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检测,做好河道管理,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与低碳节能改造。完善土地资源规范管理。普及生态文明低碳生活知识,引导人们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倡导节俭养德文明餐饮。

(三)“五类创建”活动

1.夯实文明系列“点”上创建,打牢基层基础。深化文明单位、生态文明村、文明小区创建,以便民助民乐民化民为着力点,提升创建水平,发挥文明系列创建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基础作用。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共创美好生活。文明单位创建要广泛吸纳各类党政机关、窗口单位、“两新”组织等积极参与,注重单位文化建设、社会责任落实。生态文明村创建要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抓好乡风文明和环境整治两个重点,发挥村级组织自治作用。文明小区创建要着力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完善社区服务,促进居民自治意识和能力提升。

2.深化生态文明走廊“线”上创建,提升整体形象。推动“生态文明走廊”新三年创建行动向纵深发展,以沪崇苏大通道和陈海公路及延伸段、进镇道路、进村道路三级网络道路沿线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治乱埋乱葬、乱扔乱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设置公益广告、道德文化墙、小品景观、入村指示牌、沿线休闲驿站、低碳慢车道,丰富创建内涵,在环境影响人、人改造环境的良性互动中深化创建活动,努力打造整洁优美环境、安全畅通秩序、优质快捷服务。

3.拓展市文明镇“面”上创建,促进整合推进。在实现乡镇文明镇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化市文明镇创建,将文明镇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城乡文明大联动、文明系列创建等有机整合推进,进一步实现创建指标要求、创建推进落实、创建考评方式、创建结果运用的横向融合、纵向贯通。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督查跟踪,着力整改提升,建立完善文明乡镇创建常态化考评机制。要通过社会动员让全民参与创建活动,通过实事项目推进让群众共享创建成果,通过关注民生发展让群众增强幸福感、满意度,提升创建质量。

4.加强城乡、军民结对“链”上共建,实现共同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文明单位与文明村、文明小区城乡同创共建,促进共谋发展、共同提高。围绕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目标,进一步深化军民共建,丰富形式和内容,以建设军营龙文化、“军民共建生态文明”等为载体,拓展军民共建项目,充分调动军地双方开展军民共建、实现共建共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进军民情感、促进军地发展。

5.抓好五星级文明“户”上创建,做实细胞工程。以新阶段每年一轮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为抓手,以清洁卫生星、遵纪守法星、和谐家庭星、移风易俗星、文明风尚星为导向,发动村居家庭积极参与认星创星。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儿女等评选,深化“传好家风好家训,扬生态美瀛洲风”系列活动和“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实事工程,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居住地星级文明户创建,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家庭在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四)“十二大专项”行动

1.集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区域整治行动。针对集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薄弱、常态管理不到位、信息追溯系统跟不上、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以及菜场周边设施规划和建设配套不足等问题,着力理顺部门和乡镇职责,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完善网点设施布局,强化市场内外管理,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促使集贸市场顽症陋习得到明显改善。

2.居住小区治理行动。针对动迁安置房小区乱堆乱放、绿地种菜,售后公房小区设施简陋、乱晾晒,商品房小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高空抛物等问题,着力通过优化物业服务、加强居民教育,引导群众在自治管理中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文明素质、共建美好家园。

3.文明交通深化行动。针对本县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车、行车中抛物等问题,着力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管理、强化监督曝光、拓展公益性停车场等措施,营造守法光荣、违章可耻的浓厚氛围,构建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

4.中小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行动。针对本县中小型农村河道淤积堵塞、排水不畅、水质较差等问题,加强分期规划、分步整改,通过配套资金扶持、群众主体参与、共建单位帮扶等途径加以整治,使崇明的水变得更清、更净。

5.农村乱埋乱葬整治行动。针对本县农村地区乱埋乱葬、公益性埋葬地建设难、送葬车辆抛撒黄纸等问题,坚持建管并举、疏堵结合,通过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埋葬地,加强教育引导,强化乱埋乱葬综合整治、送葬车辆监管,落实文明丧葬长效管理。

6.无序设摊整治行动。针对集镇区域、校园门口、建筑工地周边、商业街、社区道路等区域乱设摊、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着力通过严格执法、有序规范管理,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群众生活便利。

7.暴露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城乡结合部、垃圾容器周边、农村宅前屋后、桥口、河道旁边等存在的暴露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农耕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定期检查、常态保洁制度,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8.“六小行业”整治行动。针对小理发店、小食品加工店、小旅馆、小足浴淋浴店、小网吧、小游艺舞厅等经营性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消毒记录不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五病调离”制度未落实等突出问题,严格执法管理,加强督查整改,确保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9.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针对窗口行业服务意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普遍不高等问题,动员文明城市创建涉及的20个窗口行业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改善硬件环境,优化便民服务,切实提高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10.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行动。针对本县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社区志愿服务需求迫切,供需对接实体平台缺乏,志愿服务参与面不广等问题,通过建设县志愿服务中心、拓展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全社会参与等途径深化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搭建为民服务的实体平台、百姓身边的爱心家园。

11.公民诚信“红黑榜”行动。针对公民、法人、社会组织诚信缺失、公共服务缴费拖欠等问题,依托本县已建成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相关不诚信记录纳入征信系统,通过公布“红黑榜”方式,教育引导公民担当负责、诚信尽责。探索将公民诚信与市民享受公共服务等相关待遇有机挂钩,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12.全民低碳行动。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对人们低碳生活、垃圾分类、低碳出行、低碳办公等方面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动员广大村居家庭、市民群众、单位职工、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低碳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逐步养成健康低碳的文明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本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力推进,必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落实、考核激励,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组织机构。将现有崇明县创建市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升格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创建各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涉及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安全保序、市容环境、社会动员、窗口服务、未成年人工作等五个指挥部,相关县领导任指挥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创建办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实地督查组、材料审核组,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各部门、乡镇应设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创建办与党群办(文明办)合署工作,负责各部门、乡镇创建工作落实。

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人力保障,抽调若干人员参与创建办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并联系各指挥部和各部门、乡镇;各乡镇安排不少于1名文明创建专职人员,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加强财力保障,县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全力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各部门要将资金聚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积极对上争取支持;各乡镇要注重统筹安排、多方筹措,将资金集中在创建项目推进和措施落实上,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推进落实

注重思想引导。创建工作落实需要思想认识先行,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要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梳理群众关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需要推进的重点项目,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多层面干部、群众和人大、政协代表参与的恳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汇集民智民意,在沟通交流中增强共识、凝聚合力。

注重责任落实。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创建指标要求,明确重点项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各部门、乡镇、单位结合职责要求,联系实际,拟定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交创建工作承诺书,实现创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常态化推进。

注重社会动员。通过向社会征集创建主题口号及标志、大力刊播公益广告、开设媒体专栏、组织大讨论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发挥城乡、军民、区域共建优势,形成同创共建工作格局;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巡访员评议督导作用,共同出谋划策参与创建活动;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汇聚各类群体力量助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设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和形式,增强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自觉意识,发挥主体作用,让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深化创建。

注重党员带头。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党员在单位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做“好员工”;在社会践行文明以身作则,做“好公民”;在村居社区讲好家训好家风,参与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率先垂范做“好居民”;在家庭孝老爱亲,关心老人,做“好儿女”;教育子女以德育人、言传身教,为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做“好家长”。

(三)加强考核激励

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将本县部委办局、群团组织、市属单位等党政机关全部纳入文明单位(机关类)创建范畴,深化市文明村镇创建重点项目落实推进,在全县形成文明创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建立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指数测评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力、状态不良导致创建效果不佳的主体落实诫勉谈话、令其限期整改。

健全督查推进制度。加强市民巡访、城乡网格巡查及第三方定期督查,鼓励群众参与问题“抓拍”,依托新媒体、新手段,及时查找文明城市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各单位问题台账,加强问题跟踪,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注重长效巩固。

增加创建考评比重。强化考评激励,增加创建工作在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核中的分值,创建工作考核主要以各乡镇文明系列创建考评、各部门文明机关创建情况和履行文明城市创建职能情况为依据,以充分激发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推动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录入:高振海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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