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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关于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1-08-30 23:04:29 点击:

 

【注意】关于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研究课题的通知

 

 

    为引导和鼓励本市从事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本市教育质量的提高,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的2012年课题申报工作拉开序幕。

 

    请我校全体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把握机遇,根据自己的教育理论学习认识和教育教学实际,于9月10日前至学校教科室提出申报意向,并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提供申报辅导,9月20日前完成修改定稿后汇总送交县教科室申请立项。

 

  吁请教务处、带教师傅、同龄人互相转告。

 

 

   附申报2012年度课题的有关事宜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611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后,再由区、县教研室组织至少有三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参加的论证组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论证,通过后,由区、县教育局批准盖章,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如已有立项课题,则必须结题并经市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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